關奕亨跳樓前服用的藥物在當時並不違法。(澳洲新快網援引ABC)
  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澳洲新快網報道,被控向悉尼一名華裔中學生供應合成藥物導致其跳樓死亡的悉尼男子被撤銷控罪,因為藥物當時並非違法。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報道稱,2013年6月,悉尼華裔少年關奕亨(Henry Kwan)在服用藥物後產生幻覺,從位於Killara的家中陽臺跳樓身亡。他的華裔同學方子陽(Tzu-yang Fang)被控出售違禁藥物。
  17歲的關奕亨服用的是一種NBOM-e毒品,效果類似搖頭丸,他服用之後覺得自己可以飛。
  此案今天14日上午在巴拉瑪打地方法院進行簡短審理,控方建議撤銷對方子陽的檢控。法庭獲悉,法醫鑒定證明被告供應的藥物在當時並非違法。治安法官Roger Brown同意此建議,18歲的方子陽不久後無罪釋放。
  新州國會去年10月通過立法,規定一系列合成精神活性物質和它們的衍生物均屬違法藥物。聯邦政府今年3月也禁止了此類藥物。
  關奕亨在跳下陽臺時對母親和妹妹說他想飛。他的父親關先生(Stephen Kwan)去年曾說:“她們嘗試阻止他跳下去,但她們阻止不了,因為她們力氣不夠。”  (原標題:悉尼華裔少年嗑藥跳樓案 華裔同學無罪釋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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