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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山東藍翔副校長王某率百人赴河南商丘的天倫花園與校長榮某的岳父鬥毆。據瞭解,鬥毆起因為校長榮蘭祥與妻子鬧離婚,天倫花園是爭議財產,為防轉移財產,其岳父一直在天倫花園值守,副校長此次率眾趕來,正是為幫助校長將其岳父趕走。
  相信天天被藍翔廣告轟炸的觀眾對這段廣告詞都耳熟能詳——“挖掘機學校哪家強?中國山東找藍翔。”現在,不但挖掘機有名,打架鬥毆也出名了,廣告詞也不妨改改:“打群架哪家強?中國山東找藍翔。”
  調侃之餘,藍翔副校長率教職工、學生與社會人員去打群架,介入校長的家庭糾紛之中,還讓人嘆息。
  在我看來,此事有“三宗罪”。一曰不信法。無論副校長率眾從山東趕赴河南參與鬥毆是不是校長授意,也不討論校長作為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成功企業家的境界,藍翔作為一個教育機構,副校長及教職工作為教育工作者,無視法律、挑戰法治、破壞秩序、踐踏文明,用拳頭說話,就不是一個教育機構、教育工作者應該乾的。糾紛解決不了可以上法庭,對方拒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何必走歪門邪道,以身試法?
  二曰家丁化。校長離婚,與妻子有財產爭議,那是校長的家事、私事,打官司、上法庭都是他們的事,與副校長、教職工和學生沒有半毛錢關係。如果不是“以校為家”——把學校當作私有財產,把教職工、學生當作“家丁”乃至“家奴”,就不能叫他們上陣,乾違法亂紀的事。須知,哪怕是民間資本辦學,校長與教員、教員與學員之間在人格上還是平等的。
  三是反教育。教育家陶行知有句名言:“學高為師,身正為範”。作為副校長、教職工自己去打群架已非“身正”,無以“為範”,還帶上學生一起去,這不是誨淫誨盜嗎?學生家長把孩子交給你們,是讓你們帶他參與打架鬥毆?萬一受傷,或被法辦,你們如何向家長交代?
  無論有多少人“黑”藍翔,作為一家民辦技校能取得今天的地位,非常不容易。越不容易,越要珍惜,把學校當作普通企業來辦,把自己等同於洗腳上田的暴發戶,實在對不起家長們對學校的信任。但願藍翔能正視此次事件,從中汲取教訓。(連海平)  (原標題:打群架哪家強?到山東找藍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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